本报讯 证监会近日披露了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的原因,折射出监管层对内控机制的持续关注。
据介绍,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顶点软件定制软件业务的项目实施人员存在多个项目复用的情形,但未能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按单个项目准确归集核算人工成本,或将实施人员人工成本在各项目之间准确分摊。公司的内部控制无法合理保证你公司财务报告中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不符。
据查,第十九条明确指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去年9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21次发审会,审核了顶点软件的IPO申请。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