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消息,提醒“再次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
据介绍,近期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的个险营销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给保险消费者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其常见非法手段主要有两类:一是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P2P产品,借口送礼品或进行保单升级,骗取保险消费者信任,进而获取保险消费者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引诱消费者退保后“升级”购买P2P产品;二是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
有P2P平台销售人员推销产品过程中,违规向保险消费者承诺高收益,回避产品风险,劝说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将质押贷款作为投资款投入P2P平台。如有P2P平台销售人员号称公司开发的“保单收益补偿产品”具有18%甚至2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请提高警惕。
为此,保监会方面提示广大消费者,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