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关于调整单笔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与持有最低份额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指数分级基金
单笔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与持有最低份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对分级基金的理财需求,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协商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15 年 4 月 20 日起,对旗下部
分分级基金的单笔场外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与持有最低份额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投资者单笔场外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鹏华旗下部分分级基金的最低金额均由原来的
人民币 1000 元下调至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
次最低金额仍为 5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
系统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2、鹏华旗下部分分级基金原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场外账户最低余额为 30 份基金份额,
若某笔转换或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30 份时,该笔转
换或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转换或赎回。”
调整为 “本基金的账户最低余额为 0 份基金份额”。
3、各代销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二、适用基金
代码 基金名称
160620 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625 鹏华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626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160628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629 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0630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内容发生变化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当发生限制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或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与
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官方网站:www.phfund.com
客服热线: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详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 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基金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0 日
(责任编辑:李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