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通知,批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了区内金融领域要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其服务功能,并要求推动两岸金融合作的先行先试。从总体方案来看,未来在自贸区内,企业能够享受到包括投融资流程简化、成本降低等方面的利好。
1.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区内机构或可直接对外投资相关方案
自贸试验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
解读: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无论投资国内资本市场还是国外资本市场的任意资本都可自由兑换成该国货币资本。“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话,境内资本在境外直接投资或融资,反之亦然。”一位不愿具名的金融业内人士介绍。
“方案中提到限额内可兑换,说明是部分放开。”上述人士表示,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方案应该是“分步走”地逐步放开。他猜想,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可能会进一步放宽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的限制,这能够推动企业“走出去”。同时,资本项目可兑换也拓宽了境内企业的资金投资渠道,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投资境外各类金融市场。
而参照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经验,资本项目可兑换计划分“两步走”,首先应该先建立自由贸易账户,这是实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步才是完成资本项目可兑换。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士说,《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对福建自贸试验区内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限额”并没有提出明确的标准,而福建也可能采取与上海自贸区不完全相同的账户管理模式,因此一切仍然需要等待最后细则的出台。
2.直接外汇投资由银行办理促进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用相关方案
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可意愿结汇,进一步提高对外放款比例。
解读:
“此举将进一步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促进和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规范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业务,提升管理效率。”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贸易金融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外汇局已在部分地区开展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推广实施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可意愿结汇等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方案。
按照以往的方案,直接投资要获得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外汇局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并向企业颁发业务登记凭证。企业凭业务登记凭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资本金开户和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入手续,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方可为其办理,过程比较复杂。
根据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将取消,改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国家外汇局将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
3.区内跨国公司本外币调配更灵活降低融资成本相关方案
支持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单独领取牌照的专业金融托管服务机构,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和支付机构、托管机构与境外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合作。
解读:
“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热点还是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建行福建省分行国际业务部贸易融资科业务经理蔡海防说,它将降低区内跨国公司的融资成本。
据介绍,现在境内有不少跨国公司可能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境内的总公司有资金,但境外的子公司或项目却无法直接使用,需要通过融资来获得资金。究其原因,是因为金融监管此前对跨国集团内人民币和外汇资金跨境使用有着诸多限制。
“如果实现了境内外人民币资金通道,为企业带来极大的便利。”蔡海防说,这样一来,未来区内企业就无需在境内外分别进行融资。而是可以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在境内外的公司之间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若境外子公司有资金需求,境内总公司调配资金过去。”此外,还可以为境内外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下集中收付及轧差净额结算业务。
而允许区内银行与境外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蔡海防认为,主要是打通跨境人民币支付通道,省去了货币汇兑的环节,“让‘海淘’更便利,吸引更多的跨境电商平台入驻自贸试验区。”
4.允许区内企业跨境借款通过境内外利差节约成本相关方案
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银行从境外借入本外币资金,企业借入的外币资金可结汇使用。
解读:
据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贸易金融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境外融资采用“双轨制”,外商投资企业可在投注差范围内自行举借外债,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控制在投注差范围内;而中资企业境外贷款须经发改委批准,管控较为严格,且外债要按发生额计算总规模。
“作为自贸区众多金融创新业务中最具实质突破意义的一项,跨境借款不仅有效解决了中资企业借外债难的瓶颈,同时也简化了外资企业引入外债资金的流程。”上述负责人说,该项方案为区内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捷的低成本资金渠道。
那么,新方案究竟能为区内企业节省多少资金成本呢?东南快报记者也结合企业的案例计算了一笔账。
假设银行给一家中资企业1亿元的信用额度,利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5.35%。原有模式下,企业直接向银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为535万元。而自贸区方案下,企业可利用跨境人民币相关业务借得境外低成本的资金。假设境外一年期人民币资金成本为3.5%,利息税为利息的16%左右,银行相关手续费8‰,企业借入1亿元境外资金综合成本为486万元。两相对比,企业可以节约49万元左右。
此外,对于“借入的外币资金可结汇使用”,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贸易金融部相关负责人也解读说,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结汇使用,但按照现行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境内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是不得结汇使用的。根据福建自贸区的总体方案,企业借入的外币资金可结汇使用。
5.发挥对台区位优势促进两岸金融合作相关方案
在对台小额贸易市场设立外币兑换机构。允许自贸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台湾同业开展跨境人民币借款等业务。
解读:
“福建的优势是对台。自贸区金融的一个重点是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在金融领域则为打造两岸金融。”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表示,推动两岸在金融方面的先行先试,尤其是两岸之间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相互的投资,创造新的合作模式和方式,尤为关键。这也将为整个自贸区的金融开放、金融创新积累经验。同时,有利于深化两岸之间经济上的合作,以及扩大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的开放。
而事实上,福州的银行也已经通过自身的各项优势,开始在这方面发力。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中行、建行、工行等金融机构都依托其分支机构,为自贸区企业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已与包括台北分行在内的境外分行建立了合作机制。”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贸易金融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行将借助自贸区这一契机,以境内外联动的方式为区企业实现全球资金最优配置。
6.区内企业境外发债资金可按需调回区内使用相关方案
放宽自贸试验区内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和外币债券的审批和规模限制,所筹资金可根据需要调回自贸试验区内使用。
解读:
据介绍,目前根据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如由境内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企业发行债券则不能回流境内。如果由境内企业直接发行外债,需经发改委和外汇管理局审批。“这其中,银行主要作为顾问和资金管理角色。”中行福建省分行贸易金融部相关负责人说。
也就是说,过去境内企业在境外发债后,资金回流的难度是比较大的,而根据福建自贸区总体方案,区内企业在境外发债所筹集的资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调回自贸试验区内,在区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