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 银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关于旗 下基金 估值调 整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的相关规定, 经
与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自
2015 年 4 月 22 日起,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 AMAC 行
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 旗下 国投瑞银信息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投瑞银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持有
的 因 特 殊 事 项 而 停 牌 且 潜 在 估 值 调 整 对 前 一 估 值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影 响 在
0.25%以上的股票 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 000630) 采用 “ 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调
整, 根据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原则, 本公司对旗下管理 的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 数 分级 证 券 投资基 金 和 国投瑞 银 瑞 福深证 100 指数 分 级 证券投 资 基 金 所
持有的上述相关股票 也进行估值调整。
本 公 司 将 综 合 参 考 各 项 相 关 影 响 因 素 并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 自 上 述 相 关 股
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