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银行核心系统升级期间“薪金煲”
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2015年4月30日发布的《中信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升级公告》,中信银行将于2015 年5 月9 日、10 日进行核心业务系统升级。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687,以下简称“南方薪金宝”)在中信银行的“薪金煲”业务将受到影响,具体安排以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请投资人知悉并提前做好准备。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nf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9-8899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93号)及相关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现将本公司管理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本公司管理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信用资质分析,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投资限制
(一)投资比例与期限限制
本公司管理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各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与期限的限制:
1、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10%。
2、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3、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5、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6、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公司管理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规定比例的,本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7、本公司货币市场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其他类别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依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二)信用评级限制
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2、本公司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其他类别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应遵守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信用评级限制,若基金合同未订明相应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3、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三、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公司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和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公司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公司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旗下有关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有关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信息。
五、相关提示
此前本公司各基金关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司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人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申购本公司旗下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上述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7日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8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7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年4月2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1,369,344.0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5,684,672.0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2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A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086
00072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31
1.027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49,209,897.34
2,159,446.7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4,604,948.67
1,079,723.38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000
0.1000
注:《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日(不含)之前的第15个工作日当日收市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年5月11日
除息日
2015年5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年5月1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5月1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5月12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5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5年5月8日之前(含2015年5月8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