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乔誌东
继国务院发文允许地方保留税收优惠后,日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将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并将地方债纳入央行SLF、MLF和PSL等工具的抵押品范围。
国泰君安首席宏观分析师任泽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本次定向发行地方债并将其纳入抵押品框架,类似中国版扭曲操作和LTRO,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和无风险利率,利好经济和股市。
针对将地方债纳入抵押品范围的原因,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是地方政府债务到期量巨大,央行不这样做,银行没有配置地方债意愿;二是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产生挤出效应;三是将地方债务纳入抵押品范围,利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的扩大化解了置换债供给冲击。
“总体来看,地方债置换还是有利于经济稳增长的。”管清友称,第一,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减轻,置换后有“余粮”进行稳增长;第二,购买置换债,对整体商业银行来说,资产结构由高息短期贷款变为低息长期的债券。在利润考核压力之下,银行会更有动力扩大风险资产占比来对接稳增长需求;第三,银行将地方置换债抵押换取流动性可通过PSL直接对接实体项目,且不存在风险偏好回落的问题。
管清友表示,允许以地方政府债券为抵押换取流动性,一方面银行可以利用资产周转率提升抵补置换债低收益率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压低地方债发行收益率也会提升发行人的发行意愿。此外,允许以地方政府债券为抵押换取流动性,银行购买置换债占用现金头寸,挤出其他融资主体的现象将显著缓解。
“这不仅仅是一次债务替换,相应的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全口径预算管理、透明预算、中期财政规划等制度改革应建立起来,解决地方财务软约束,否则相当于‘纵容坏孩子’。”针对债务置换的相关制度建设,任泽平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