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几则“重磅消息”在证券市场流传,如“黄光裕将提前出狱”“公募基金被调查”等消息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疯传,有些概念股票借机疯涨,有些股票则受累集体出现大幅波动。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政策都明文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但是一些微信和微博自媒体、“网络大V”以及手机应用客户端,虚构上市公司假消息、传播证券监管假新闻,甚至杜撰降息等虚假宏观政策,对证券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保护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随着今年以来股市不断升温,证券市场一些虚假信息不断出现。记者了解到,“国美电器前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将提前出狱”被证实是假消息。记者获悉,黄光裕目前仍在监狱服刑,近日还在办理家属接见的相关手续。监狱方面并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报减刑、假释,北京市一中院也证实,从未收到黄光裕的减刑、假释申请。监狱系统有关人士表示,黄光裕属于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此类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指保外就医),从严规定实体条件,从严规范程序。
除此之外,近期“证监会对公募基金投资创业板进行调查和窗口指导”的网络传闻也被监管部门澄清。证监会15日表示,相关传闻不实,证监会没有进行传闻所称的调查或者窗口指导,将依法对公募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管,不干预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正常经营。
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随着股市持续火爆,股民投资热情高涨,一些非法荐股、虚构上市公司信息、监管动态甚至编造宏观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频频出现,在通过传播各种虚假信息牟利的同时,干扰了证券市场,不少投资者也因此蒙受损失。这种虚假信息散播方式成本极其低廉,却能轻松获利。上海一家证券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如果在交易时间发布利率调整的虚假信息,通过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以通过杠杆瞬间获得高额收益。
部分专家和法律界人士表示,“虚假信息入刑”等司法解释如何与证券市场监管相结合,仍有待进一步细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在证券法正在修订的大背景下,新的证券法对此应有所回应,立法部门要针对虚假信息编造传播等行为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诉性的法规。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