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这是国务院日前批复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的一条重要内容。
笔者以为,“择机推出”的措辞说明年内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境外投资试点的可能性很大。这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一步,这意味着距离有管理的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又进了一步。同时,QDII2试点的推出也将为国内“膨胀”的资金在境外找到一个投资出口,此举或可让中国股市“改革牛”走得更稳健、更长远。
推出QDII2制度,开通境外投资渠道是监管层近年来一直在研究的重点课题。此举是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重要步骤。
去年11月17日启动的“沪港通”是促进资本项目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借助“沪港通”这一平台,沪港两地资金可以在一定额度内自由流动。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沪港通”也是在为QDII2的推出积累经验。港股通的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这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在香港股市可用人民币进行投资的额度。
在今年3月份,央行高官相继就QDII2做出表态。3月21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上表示,“我们要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个人对外投资也有人管它叫做QDII2,正在研究,我想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考虑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第二天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上,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介绍要“使境内境外的个人投资更加便利化”时透露,要进一步方便国外投资者和国内投资者双向开展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各项经济活动。从组合投资的角度来看,要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主体资格,增加投资额度,条件成熟时要取消对QDII和QFII资格额度审批,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
此外,周小川还表示:“资本市场会更加开放。资本市场除了应该使国际上的投资者能够自由投资国内的股票债券,国内投资者也可以投资国外的股票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将得到更高程度的保护。”
目前,中国境内普通公民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推出的QDII产品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2007年公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但该细则还规定:居民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的投资规模上限为年度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
据业界人士预测,QDII2可能会选择上海自贸区进行试点。这是因为上海自贸区本来就承担着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另一方面上海也是国内金融最发达的城市,以之进行QDII2试点可谓顺理成章。顺利的话,上海自贸区年内就可启动QDII2试点工作,投资额度将突破每年不超过5万美元的限制,投资范围也将得到适度扩展。
尽管QDII2的开通会分流国内资本市场的一部分投资资金,但笔者以为,已经开通的QDII没有对国内资本市场造成冲击,即将开通的QDII2试点也不会导致国内投资资金大规模外流。因为,无论QDII还是QDII2,它们追求的是资产的保值增值,而要想获得超额收益,A股的机会要远远大于境外股市。
在QDII2试点开通后,国内资金争上A股的局面将有所改观,发生“踩踏事故”的风险就会减少几分,A股“改革牛”也就会走得更为稳健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