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高铁分级: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2015年05月22日 08:1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鹏 华 中证 高 铁产 业 指数 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 金 延 长 募集 期 限的

  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67 号文核准,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

  截止日为 2015 年5 月22 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鹏 华 中 证 高 铁 产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 合 同 》 、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和 《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 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 现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 2015 年5 月29 日。 在

  募集期间 , 本基金 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 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 具体事宜

  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 。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敬请阅读 2015 年5 月 15 日刊登在 《上海

  证券报》 上的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和 《鹏华

  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或浏览本 公司网站。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22 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