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 银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关于旗 下基金 估值调 整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 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
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5 月 26 日起, 国投瑞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简称本公司) 以 AMAC 行业指数 作
为计算依据, 对旗下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的因特殊事项而
停 牌 且 潜 在 估 值 调 整 对 前 一 估 值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影 响 在 0.25 % 以 上 的 股 票 中
国国旅(证券 代 码 601888 ) 采 用“ 指 数 收益法 ” 进 行估值 调 整 。同时 根 据 估 值
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原则, 本公司对旗下管理 的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和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持
有的上述相关股票 也进行估值调整。
本 公 司 将 综 合 参 考 各 项 相 关 影 响 因 素 并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 自 上 述 相 关 股
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