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传闻P2P监管的内部草案已出,内容包括禁止行为、准入门槛等。记者从某帖子流传出的几张疑为P2P监管文件的照片上发现,监管条文包括“将单一融资项目设立为多个项目分别独立融资;或者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与具备专门托管资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立对网络借贷出借人临时存放资金实行第三方划付管理的协定”等。
一边是持续增加的新增平台,一边是频频爆发的问题平台。P2P网贷行业在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因监管的暂时缺位不断被曝出跑路、坏账等问题。
坏账率:10%-20%
越来越多的P2P平台会在运营数据月报或者年报中披露自己的坏账率等数据,不少P2P平台更是宣称自己的坏账率为0,而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则曾公开表示其平台的坏账率年化约为5%-6%。“按照银行的标准,应该会在10%到20%左右。”贷帮CEO尹飞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新新贷CEO张扬对记者表示:“目前P2P行业的不良率在上升,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是风险滞后,老平台的风险逐渐呈现出来;二是在征信不完善的情况下,风控的成本也比较高;三是经济还没有复苏,目前小微企业生存环境还是比较严峻。”
“新新贷的不良率也有所上升,但是我们有更合理的收费机制、风险保证金手段去覆盖风险。目前P2P要做到的是风险调整以后能获得利润。”张扬告诉记者。
“P2P网贷平台目前披露的坏账率不高主要是评判的标准不一样,很多平台认为只要抵押物还在,就不能认定为损失或不良。”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贝硕表示,“如果一个平台的融资成本是20%左右,那么它的坏账率会在18%-22%左右,上下会有2%的浮动。如果一个平台的利率在走高,那么它的不良率很有可能在上升。”
目前大部分P2P平台都承诺本金保障,如果其自有资金能够覆盖坏账率,那么坏账率再高也是安全的。但事实上,绝大多数P2P平台仅仅依靠自有资金是无法覆盖坏账率的。贝硕认为,目前P2P网贷的市场占有率还没有达到顶峰,一旦市场饱和后,如果平台的增长性不足以覆盖坏账率,就很容易出现问题。
在他看来,所有的风控手段必须要落地,而目前的P2P平台均不具备大规模异地风控管理能力,因此往往一处地方出现问题,便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问题平台:频频多发
除了经过粉饰的不良率,P2P行业里问题平台的多发也是不容忽视的现状。
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2015年1月、2月、3月、4月出现的问题平台分别为69家、58家、41家和55家,高于去年同期。这些问题平台平均运营时间达7个月至18个月,运营时间超过1年的平台达16家,部分运营时间在2年左右的老平台也出现了提现困难等问题。
“‘P2P’是互联网金融,但是它做的是一个平台。‘P’和‘P’之间互相贷款,平台本身不参与任何贷款。”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日前表示。他认为,P2P平台倒闭那么多的原因是它违反了金融的基本原理,变成“P”不是输到另一个“P”,而是几百个、几千个老百姓的钱到平台手上,平台变成集资的平台,作为法人又把钱借给大户。
“除了以诈骗为目的建立的平台,问题平台中很多由于涉及了自融,缺乏真实的业务,同时还可能存在运营不规范、风控能力不达标等日积月累的内部风险。”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说,“这些问题在平台快速发展的上升期尚不明显,但是当发展遇到瓶颈速度趋缓的时候,就会不断凸显出来。”
监管在即:投资人如何应对
面对P2P行业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呼吁监管措施出台的声音自2012年起便越来越高。
尽管业内多有监管细则将在7月份出台的说法,尹飞依然认为1-2年内行政监管出台的可能性不太大,同时他认为应当加强法制监管,减少行政干预。
“不能按照监管银行的思路监管互联网金融,”贝硕说,“银行有强大的物理网点和人事体系作为支撑,可以通过硬性的指标进行监管。但P2P要通过市场进行有效淘汰。”目前倒闭或者跑路的P2P平台,便是行业自我淘汰的一种方式。
对此,石鹏峰有着相似的观点。“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他说,“目前P2P的发展相对比较自由,虽然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但希望监管层能够不断引导规范,建立起健康的市场秩序:让骗子不敢进来,让好的平台能够在公平、公正的机制下参与竞争。”
为了吸引投资人,很多P2P都宣传其自身平台将保本保息。“政府要对存款类的金融产品进行严格监管,但P2P是个人投资行为,所以需要投资人自担风险。”尹飞说,“很多人在选择P2P平台进行投资的时候,依据是哪家的利率高、哪家能够保本保息,这本质上是一种存款行为。这个问题不是政府的责任,需要市场进行解决。”
在他看来,中国利率市场化还没有进入最后一步的转型期,因此百姓对更高利率的存款需求被“逼”到了P2P上。长远看来,利率市场化必将降低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因此带来的流动性宽松很有可能会使P2P的收益率加速下降。
张扬认为,P2P创新应该把握好尺度和方向,不能以创新的名义绕过监管或者做违规的业务。
“类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本来就不应该是P2P的发展方向。资产证券化需要经过审批,不是搭建P2P平台就可以操作的,而且P2P的投资者大多是普通群体,对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认知度不足。如果P2P做的是类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则需要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张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