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从6月1日开始,各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如果试点地区平稳,商业车险改革有望明年在全国推开。
截至6月10日,上述试点地区各保险机构共承保机动车444252辆,实现商业车险保费收入15.6亿元。其中,续保机动车312571辆,在续保业务中,消费者保费支出较去年增加的保单占比为22.2%,保费下降的占比为77.6%,保费持平的占比为0.2%。
据中国保监会产险部主任刘峰介绍,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给了保险公司更多的定价自主权,同一辆车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询价会得到不同的价格,如果把各种优惠综合计算,优惠幅度会到5折以下。
“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体制下,商业车险市场竞争将从传统的以费用为主的竞争转变为以品牌、产品、服务和创新为核心的全方位、多维度竞争。”刘峰说,这将促进保险行业转型升级和消费者福利提升。
据介绍,从上述6个地区10天的试点情况看,商业车险市场出现了行业定价能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提升、保险在道路交通安全和汽车产业链中作用提升等变化。目前,试点地区共有36081辆以前从未投保或长期脱保商业车险的机动车投保了新商业车险,占改革后承保机动车的8%。
改革后,保险公司在试点地区不再按照过去统一的商业车险费率制定产品价格,而是根据自身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成本情况和风险定价能力,对不同风险水平的机动车和驾驶人厘定不同的商业车险费率,不出险或少出险的车主保费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出险频率高的部分车主保费还有所提高。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将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驾驶证失效或审验不合格、未上牌照新车、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损失、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等情形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还优化了代位求偿机制。被保险机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有三种索赔方式,既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也可以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追偿,还可以由本车所投保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由其向对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