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6日讯(记者 向婷)今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市场传言,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首发企业将出现大面积中止审查的情况不属实。证监会在5月22日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明确原《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中“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中止审查的规定不再执行。初审会、发审会及正式刊登招股意向书时,发行人的财务资料应在有效期(含1个月延长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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