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ST国创昨晚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和时任高管被给予警告和罚款。
公告显示,公司于2014年6月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5年6月25日收到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显示,国创能源2012年虚增利润占当年利润七成。2012年2月22日,国创能源董事会审议通过全资收购江苏帝普的议案,并于2012年年报中将江苏帝普列为国创能源全资子公司。但国创能源未将江苏帝普上海分公司为实现备忘录和两协议的账户资金往来、费用纳入到会计核算,导致国创能源2012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增加1194199.38元,其中资产增加966556.76元,负债减少227642.62元。
随后在2014年4月30日,国创能源对2012年财务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后2012年年报的净利润为1652229.15元,调整后2012年公司虚增利润1194199.38元,占当期(2012年度)净利润的72.28%。
因此,证监会决定对国创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另外,对时任国创能源董事长、总经理周剑云、时任财务总监陈剑等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