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7日电(记者王晓洁)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尚未全面出台的情况下,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普惠金融列为11项重点行动之一。意见从技术、业务、受众以及征信建设等方面指出“互联网+”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战略的实施,将加快金融市场化改革步伐。
近年来,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度不断升温。201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提及互联网金融,点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提“互联网+”概念,并指出“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特别指出“互联网+”普惠金融,而非“互联网+”金融。对此,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表示,面向草根需求的普惠金融正是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也是其贡献所在。
“普惠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的短板。”姜奇平说。以银行为例,银行业一般将2000万元以下的贷款称作中小企业贷款,这一标准对中小企业而言还是过于“高大上”,许多“草根”需求仅有数十万元。
专家认为,传统金融机构的低效运营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而互联网金融能够以崭新的渠道和技术手段激发“草根”需求,让需要资金的中小微企业、普通百姓得到资金。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能对传统金融机构形成竞争,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
意见首次全面、具体地指明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三大发展方向: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业内专家认为,这三大发展方向从技术、业务、服务三个方面,阐明了“互联网+”普惠金融的实现路径。首先,在技术层面,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为“互联网+”普惠金融铺设了技术基础。云平台意味着开放、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在这一平台上,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业态得以对接、合作、竞争。其次,在业务层面,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第三,在服务层面,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比如,发展普惠金融就必须革新授信模式。
在监管政策尚未全面出台的情况下,意见的出台让互联网金融行业吃了“定心丸”。
“关于网络借贷的监管政策还没落地,但意见明确表示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这说明,监管层已经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创新实践。”“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说。
此次意见提出了一些监管思路,包括:利用大数据发展市场化个人征信业务,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建立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从上述思路可以看出,监管层已充分注重在政策层面对互联网金融提供支持。建设良好的征信体系、投资者保护制度、构筑安全防线等,都是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要“基础设施”,仍待完善。
目前,监管层面已取得一些进展。在股权众筹领域,去年底,证监会公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网络借贷领域,今年初银监会新设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负责监管P2P行业。而互联网支付业务纳入监管的时间更早,2011年央行便颁布了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