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
基金主代码 5020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分级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7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证券公
公告依据 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 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 易方达证券公司分
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
简称 A 级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
502010 502011 502012
代码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70 号
号
自 2015 年 6 月 23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5 年 7 月 3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7 月 8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105
易方达证 易 方 达
易方达证券公 易方达证券公
份额级别 券公司分 证 券 公
司分级 司分级合计
级A 司分级 B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211,768,123.04 - - 211,768,123.0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
20,322.06 - - 20,322.06
位:元 )
有效认购份额 211,768,123.04 - - 211,768,123.04
募集份额(单
利息结转的份额 20,322.06 - - 20,322.06
位:份 )
合计 211,788,445.10 - - 211,788,445.10
认购的基金份额
其中:募集期间 0.00 - - 0.00
(单位:份 )
基金管理人运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 - 0.00%
用固有资金认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购本基金情况 - - - -
项
其中:募集期间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200.05 - - 200.05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单位:份 )
从业人员认购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1% - - 0.0001%
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
是
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 年 7 月 8 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
列支。
(3)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142,379,807.00 份(含场内募集期
利息结转的份额),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69,408,638.10 份(含场外募集
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确认为场外基础份额;投资者通过场
内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按照 2:4:4 的初始份额配比分别确认为场内基础份额、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基础份额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
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基础份额的赎回。在确定
了本基金基础份额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
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予以披露。
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的
基础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在本基金存续期内,A 类份额、B 类份额只上市交易,
不单独接受申购和赎回,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每一份 A 类份额与一份
B 类份额进行配对转换成两份场内基础份额,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见基
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