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3816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转债增强
公告依据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恢复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9 日
恢复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
恢复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9 日
及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转债 A 中银转债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816 163817
该份基金是否恢复申购、转换 是
是
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注:2015 年 7 月 9 日起,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和 B 类份额均恢复
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即取消对“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
申请”的限制。原 2015 年 5 月 20 日刊登的《关于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内容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不再执行。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天相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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