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举措自7月20日起实施,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见习记者 乔誌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0日表示,证监会拟在审核环节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审核反馈意见予以公开,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不断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
2015年4月,证监会开始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理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申请,并已将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和审核进度对外公布。本次在审核环节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审核反馈意见予以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具体公开方式:自2015年7月20日起新受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申请,将于证监会正式受理后的当周周五在证监会网站债券部专区预先披露栏目对外公开。
第二,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具体公开方式:自2015年7月20日起新受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申请,将于证监会受理处向发行人出具反馈意见的当周周五在证监会网站债券部专区反馈意见栏目对外公开。
第三,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反馈意见、上市预审核进程将在交易所网站对外公开,具体安排由交易所公布。
另外,证监会将梳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常见问题,以监管问答形式在证监会网站债券部专区陆续公布,进一步推进审核工作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