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以 2015 年 7 月 8 日为基准日,对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 年 7 月 8 日,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
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差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场内
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
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
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基金 折算后基金份
折算前基金份额 折算后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名称 份额净值 折算比例 额净值
(单位:份) (单位:份)
(单位:元) (单位:元)
富国移动互联网场
2,051,118,285.83 0.602 0.602151557 1,235,084,069.40 1.000
外份额
富国移动互联网场 4,138,656,681.00
360,395,421.00 0.602 0.602151557 1.000
内份额 (注 1)
0.197849171 959,546,672.00
富国移动互联网 A
4,849,889,779.00 1.006 3,921,644,018.00 1.000
份额 0.808604772
(注 2)
富国移动互联网 B
4,849,889,779.00 0.198 0.197849171 959,546,672.00 1.000
份额
注 1:该“折算后份额”包括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
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
注 2:该“折算后份额”为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富国
移动互联网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
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富国移动
互联网 A 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 A,基金代码:150194)和富国移动互联网 B
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 B,基金代码:150195)将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7
月 10 日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7 月 9 日的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 B 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 1.000 元和 0.998 元,
2015 年 7 月 10 日当日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 B 份额均可能
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
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
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富
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和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由于富国移
动互联网份额为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
而变化,原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
的风险,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2、富国移动互联网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
折算后,原富国移动互联网 B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
单一的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移动互联
网 B 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折算后的杠杆倍数恢复
到初始的 2 倍杠杆水平。
3、由于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
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
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此次通过折算所新增的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
务分拆为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 B 份额。
5、折算后,本基金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份额数量会增加。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
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移动互联网 A 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 B 份额
和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
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