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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集利债券:分红公告

2015年07月15日 09:3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6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8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 A 放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67 000268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1.167 1.162

  金份额净值(单位: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元)

  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37,009,468.42 25,339,616.80

  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400 0.390

  份基金份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7 月 17 日

  除息日 2015 年 7 月 17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7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本基金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个封闭期均

  为 1 年,封闭期是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 年

  的期间。封闭期间不接受申购和赎回申请,封闭期内基金收

  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个封闭期均为 1 年,封

  闭期是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 年的期间。封闭期间不接受申购和赎回申请,封闭期内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

  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

  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4 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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