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6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8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 A 放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67 000268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1.167 1.162
金份额净值(单位: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元)
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37,009,468.42 25,339,616.80
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400 0.390
份基金份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7 月 17 日
除息日 2015 年 7 月 17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7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本基金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个封闭期均
为 1 年,封闭期是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 年
的期间。封闭期间不接受申购和赎回申请,封闭期内基金收
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个封闭期均为 1 年,封
闭期是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 年的期间。封闭期间不接受申购和赎回申请,封闭期内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
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
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