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停牌提示性公告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长信100,基金
代码:163001,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17: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安排详见2015
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为2015年7月20日,为了保证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后续事项的顺利进行,本基金自2015年7月20日(计票日)起开始暂
停交易。直至公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