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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今年已对18家上市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2015年08月01日 07:11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7月31日获悉,今年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严打击,依法快速对上海超日、皖江物流、青鸟华光、大元股份、承德大路等26件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18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2259.23万元,并依法对上海超日、青鸟华光的7名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2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博元投资由于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并被暂停上市。此外,还有15起案件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也是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了严重侵害。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中国证监会的重要职责,是证监会执法的重中之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

  他同时介绍,证监会今年处理信息披露案件呈现出两个特点:第一,直击违法行为要害,准确认定违法行为。近年来,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呈现出违法时间长、手段隐蔽复杂、涉案金额大,影响面广等特点。以青鸟华光、上海超日和皖江物流为例,青鸟华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贯穿2007年至2012年,涉及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配合控股子公司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年度营业收入等多项违法行为。上海超日案违法手段隐蔽复杂,形式多样,涉及到未按规定披露在海外收购光伏电站项目、与境外合作方签订的协议以及向银行贷款过程中相关股权质押情况,同时还有虚假确认及提前确认巨额收入,未及时公告对已售太阳能组件调减价格的情况等多项违法行为。皖江物流案涉及金额巨大,影响面广,2012年、2013年虚增收入分别达到数十亿,虚增利润上亿。同时,还涉及未披露巨额担保等违法问题。

  第二,严格退市制度,对有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坚决予以退市。今年,证监会加大退市制度实施力度,对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或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上市。

  “博元投资暂停上市,表明了证监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态度,表明了证监会净化资本市场的决心。”张晓军说。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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