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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红包或需要开5个证明

2015年08月05日 07:44    来源: 扬子晚报    

  央行近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无法再转账到别人的借记卡,并规定用户在开设网上账户时,需用5种方式验证身份。扬子晚报记者 李冲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第十六条,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转账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这一规定意味着用户开通支付账户的难度大增,未来用户如果要发微信红包,需要先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自己身份才可以。

  而且,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今后客户可能不能用支付宝直接向他人的银行卡转账了。

  众多第三方支付公司表示,如果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第三方支付的很多业务可能无法继续开展。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再加上对客户账户余额的限制管理,一些市场人士认为,现在大热的余额宝、招财宝等投资理财业务会大大受限,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企业提供的专业资金托管的业务也将无法继续开展。

  央行相关人士表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存在金融业务经营风险,目前,支付机构的内控风险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抵御外部风险冲击的能力较弱。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两类机构的风险相互传递。不过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公开演讲时强调,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会阻止和扼杀创新。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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