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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恒利:恒利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5年09月01日 10:2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利 A 份额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日期:2015 年 8 月 3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8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恒利 A 富国恒利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83 00038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否

  赎回

  注:富国恒利 A 申购、赎回申请日与开放日分离,基于投资者在申购、赎

  回申请日提出的申请,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办理富国恒利 A 的申购、赎回确认

  工作。(开放日和申购、赎回申请日见下文说明)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富国恒利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运作每 3 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本次开放日

  为 2015 年 9 月 9 日。富国恒利 B 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一次。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申购、赎回申请日的确认规则,本

  次富国恒利 A 的赎回申请日为 2015 年 9 月 2 日,申购申请日为 2015 年 9 月 8

  日、9 月 9 日。申请日和开放日的业务受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不代表对该申

  购、赎回的确认)。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富国恒利 A 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为:

  1)代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代销机构设定的最低

  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的,投资者还需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点(包括直销柜台、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1)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

  低金额为 20,000 元。

  (2)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富国恒利 A 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富国恒利 A 在开放日(即折算日),其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至 1.000 元,折

  算后原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富国恒利 A 份额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开放日,

  富国恒利 A 的申购净值为 1.000 元。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富国恒利 A 时,其申请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次不

  得少于 10 份。若赎回时或赎回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剩余的富国恒利 A

  份额不足 10 份时,须在提交赎回申请时一并赎回该剩余份额。

  4.2 赎回费率

  富国恒利 A 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富国恒利 A 在开放日(即折算日),其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至 1.000 元,折

  算后原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富国恒利 A 份额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折算后的富国恒利 A 份额均可申请赎回。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 A 座 23

  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20361544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3)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

  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的,将另行公告。

  5.2 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

  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代销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见各代销机构新增代销业务的

  公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富国恒利 A 第二个运作周年第 3 个开放日的有关申购赎回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3 年 11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恒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

  阅《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对于富国恒利 A 提出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

  规定,对恒利 A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份额折算结果以及申购赎回

  的确认比例请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

  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

  网址:www.fullgoal.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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