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利 A 份额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日期:2015 年 8 月 3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8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恒利 A 富国恒利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83 00038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否
赎回
注:富国恒利 A 申购、赎回申请日与开放日分离,基于投资者在申购、赎
回申请日提出的申请,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办理富国恒利 A 的申购、赎回确认
工作。(开放日和申购、赎回申请日见下文说明)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富国恒利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运作每 3 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本次开放日
为 2015 年 9 月 9 日。富国恒利 B 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一次。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申购、赎回申请日的确认规则,本
次富国恒利 A 的赎回申请日为 2015 年 9 月 2 日,申购申请日为 2015 年 9 月 8
日、9 月 9 日。申请日和开放日的业务受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不代表对该申
购、赎回的确认)。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富国恒利 A 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为:
1)代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代销机构设定的最低
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的,投资者还需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点(包括直销柜台、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1)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
低金额为 20,000 元。
(2)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富国恒利 A 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富国恒利 A 在开放日(即折算日),其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至 1.000 元,折
算后原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富国恒利 A 份额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开放日,
富国恒利 A 的申购净值为 1.000 元。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富国恒利 A 时,其申请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次不
得少于 10 份。若赎回时或赎回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剩余的富国恒利 A
份额不足 10 份时,须在提交赎回申请时一并赎回该剩余份额。
4.2 赎回费率
富国恒利 A 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富国恒利 A 在开放日(即折算日),其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至 1.000 元,折
算后原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富国恒利 A 份额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折算后的富国恒利 A 份额均可申请赎回。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 A 座 23
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20361544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3)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
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的,将另行公告。
5.2 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
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代销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见各代销机构新增代销业务的
公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富国恒利 A 第二个运作周年第 3 个开放日的有关申购赎回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3 年 11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恒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
阅《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对于富国恒利 A 提出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
规定,对恒利 A 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份额折算结果以及申购赎回
的确认比例请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
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
网址:www.fullgoal.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