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自2015年9月15日起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现行的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
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改革采取小步审慎推进的做法,实施平均法考核的同时,辅以日终透支上限管理。维持期内,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同时,为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存款准备金考核设每日下限,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内。央行之前采用的是时点法考核,即每月的5、15、25的时点缴纳存款准备金,根据月末、10日和25日的存款基数,实行原则是多退少补。这一制度缺陷在于加大资金面波动。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存准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既可为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提供缓冲机制,也有利于平滑货币市场波动。
有分析认为,央行允许银行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一个百分点(即透支1%),意味着变相降准一个百分点。对此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这是一种曲解。马骏称,这次改革是考核方法的改革,不是降法定存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