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恒信涉嫌操纵180ETF案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案系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其余3案均是通过短线操纵方式影响相关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的案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9月18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日前,证监会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支股票价格5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5案已进入告知程序。
证监会认定,东海恒信、金建勇、张春定、袁海林、叶飞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对东海恒信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金建勇、张春定、袁海林、叶飞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东海恒信违法所得184291170.59元,并处以552873511.77元罚款,对东海恒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史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东海恒信副总经理陈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金建勇违法所得441911.05元,并处以1325733.15元的罚款;没收张春定违法所得99663799.90元,并处以298991399.70元罚款;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没收叶飞违法所得6637915.13元,并处以19913745.39元罚款。
“近期处理的几起操纵案件,因为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对行为人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给予了处以三倍罚款的从重处罚。”邓舸说。
他同时表示,证监会支持正常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无论行为人利用何种交易方式,只要是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或者人为维持、引导、强化证券期货价格走势,扭曲正常的价格形成机制,并从事相关交易或者谋取不当利益的,证监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其构成操纵行为。
“证券期货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操纵行为的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高效、公正和透明,证监会将对各类操纵行为迅速、坚决依法予以打击。”邓舸说。
他同时透露,除了上周和本周公布的两批案件,其他已经部署办理的股市异常波动案件也陆续调查终结,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案件的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