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0037
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000038
广发轮动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17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0118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00119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70001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70002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A 类 270004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B 类 270014
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5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6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7
广发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8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09
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70010
广发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1
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2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 270023
广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5
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联接基金 270026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 270027
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28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70029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270030
广发消费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0041
广发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 270042
广发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70046
广发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 270047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70044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270045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70048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270049
广发新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70050
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00826
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E 类 000827
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
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
请参照本公司及上海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上海证券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起,对
通过上海证券申购上述指定基金的实施费率优惠,费率优惠的措施以上海证券的
安排为准。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
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下列基金暂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开通转换业务的时间详见我司最新公
告: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全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广发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
3、以下基金暂不支持定投业务:广发理财 7 天债 A 类、广发理财 7 天债 B
类、广发货币 B 类、广发理财 30 天 A 类、广发理财 30 天 B 类、广发百发 100
指数 A 类、广发百发 100 指数 E 类,开放定投的日期敬请留意我司相关公告。
4、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
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上海证券的安
排为准。
5、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正处于封闭期,开
放申购赎回的日期,敬请留意我司相关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
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