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指数化投资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副主任李海超22日在第九届指数与指数化投资论坛上表示,证监会正在抓紧修订《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将推出可同时投资于境内外市场的QDII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此外,配合新《基金法》实施,整合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修订《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促进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健康发展;规范基金投资顾问机构行为,起草《投资顾问机构业务管理办法》。
李海超还建议多方面入手,进一步推动指数化投资在中国的发展。
一是努力满足境内外长期资金指数化投资需求。证监会一直积极支持养老金、保险资金、QFII、RQFII等各类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养老金投资管理目标是实现资产长期保值增值,同时养老金也是股市中中长期投资的重要稳定力量,同时证监会也积极引入境外长期资金。目前QFII额度已经扩大到1500亿美金,RQFII额度合计9700亿美金,试点地区扩展到13个国家和地区。由于指数产品具有分散风险、费用低廉、运作透明、流动性高等诸多优点,海外大型养老金很多都采取指数化方式进行股票投资。希望国内基金管理人和指数供应商借鉴海外成熟经验,根据境内外长期基金的资产配置需求,开发适合其投资目标和风控要求的指数化产品。
二是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产品和业务创新能力,从而在国际竞争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是加强安全运维保障和合规风控建设。境内外市场曾经发生一些指数产品的运营风险,提醒我们在发展指数基金时,要将合规和风险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在指数生产、运行环节要建设指数资源安全维护和保障机制,保证指数能够客观、安全、准确、高效运行。为指数化投资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在指数化投资环节,要进一步加强指数产品、合规风控、信息系统建设,防范操作风险和低级错误,建立风险处置预案,保证指数投资安全运行。
据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