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宗内幕交易案件
魏德善在齐星铁塔定向增发过程中,利用和上市公司董秘的关系买卖股票获利238746元。李明和薛疆在禾盛新型重组过程中与上市公司董事长频繁联络后买卖股票分别获利156644.67元和262739.18元。吕建卫在炬华科技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期间,买卖股票获利1090,802.81元。证监会对三案相关人员均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2宗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件
其一是“甲醇1501”期货合约操纵案,证监会对姜为处以顶格处罚,同时采取了终身期货市场禁入措施。其二是唐汉博操纵“银基发展”股价获利252.89万元,证监会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5倍罚款的顶格处罚。
2宗信息披露违法案
其一是北京赛迪传媒在2012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9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二是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交易公告中作出不准确、不完整的陈述。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9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
2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
金宇汽车董事长胡先林、董秘罗雄飞安排人员在网上发布关于公司重组的传闻,证监会对2人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顶格处罚等。王之所编造“湖南发展收购财富证券”,获利131132.5元。证监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