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金融)、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诺亚基金)和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恒基金)
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代销之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
销售业务。
具体代销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代码 销售机构 代销日期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 000063 众禄金融、 2015.10.1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亚基金 2015.10.22
长盛同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160810 众禄金融、 2015.10.15
(LOF) 诺亚基金 2015.10.22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 A 类代码 000050 众禄金融、 2015.10.15
投资基金 C 类代码 000052 诺亚基金 2015.10.22
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 A 类代码 000303 众禄金融、 2015.10.15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代码 000304 诺亚基金、 2015.10.22
展恒基金 2015.10.15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 A 类代码 000225 众禄金融、 2015.10.15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代码 000226 诺亚基金 2015.10.22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代码 000424 诺亚基金 2015.10.22
B 类代码 000425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 000354 诺亚基金 2015.10.22
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可于代销之日起在上述代销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代销基金的开户、
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
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自代销之日起参加代销机构的基金申(认)购和定投费率优惠
活动。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相关代销机构的公告为准。
二、根据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
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 2015 年 10 月 19 日起,陆金所资管将代理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00303,C 类代码:000304)的
销售业务。自 2015 年 10 月 21 日起,陆金所资管将代理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代码 080011)和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代码 000424,B 类代码 000425)的
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以在陆金所资管的各指定网点进行代理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
业务。
本公司自代销之日起参加陆金所资管的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各基
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陆金所资管的公告为准。
三、特别说明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每年开放一次,不开展日常定投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与基金相关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基金未开通定投业务或者处于暂停申购状态,
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代销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
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2.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站:http://www.noah-fund.com/
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站:www.myfund.com
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
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
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