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闫立良
“我们摸索出来一套分类别有管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管理制度。”《证券日报》记者从23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获悉,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7大类、40项”,目前中国已经实现了37项完全可兑换或基本、部分可兑换。央行相关官员对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了详细解释。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介绍说,在上海推动的改革不是全面的自由的可兑换,而是分类别、有管理的可兑现,只对那些对实体经济有重大意义的一些金融服务放开兑换,对于短期资本流动和金融市场有冲击的资本项下可兑换是没有放开的。同时对于放开的资本项下可兑换的内容也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不是放任的可兑换。这套管理体系以及相应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经过两年的努力已经摸索出来,也已经实施了,效果是非常好的。
张新称,上海金融改革的成果也体现在证券业上。比如证券业在扩大开放,增加证券业的国际竞争力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银行、证券、保险业都有一批管理方面的制度在全国进行的摸索和推广。
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表示,QDII2是一项国家层面的金融改革和开放的规则。目前,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央行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同时要积极稳妥、宏观审慎、风险可控、分步实施,必须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关于QDII2的方向是不变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推动中国的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的总的方向是不变的。”陆磊强调,任何金融改革包括资本项目可兑换都是有顺序的,这是有国际共识的。从这样一个意义出发,仅就资本项目可兑换来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7大类、40项”,实际上中国的37项都已经完全可兑换或基本、部分可兑换。在这样的意义下,就要看任何一项改革它所带来的利和弊,这就意味着改革是同时需要在顺序的情况下把握时机的。这也是国际共识。
陆磊特别强调,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目标是建立在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及风险可控的基本前提之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