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针对市场和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部分上市公司停牌时间过长、停牌随意性过大等问题,上交所加大了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就事中监管而言,据统计,今年7月份以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先后发出相关监管工作函87份,督促上市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加快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筹划进程,缩短停牌时间,起到了积极效果。收到监管工作函后,不少公司加快了节奏,公布了重大资产重组或非公方案,股票交易同步复牌。另有江泉实业、中技控股和昆明机床等停牌时间超过3个月、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尚没有实质性进展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公司,终止了重组事项,股票交易相应复牌。
在强化事中监督的同时,上交所也对明显存在滥用停牌行为的公司,加大了事后问责力度,先后处理了一批市场反响较为强烈的不当行为。
在最近处理的公司中,宝光股份、ST宏盛比较典型。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些公司停牌时既不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也未明确披露停牌事由和复牌时间,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也较为含糊和笼统,公司和控股股东滥用停牌也时有发生。对于这类行为,进一步强化规则的执行,加大事中干预和事后处罚的力度,十分必要。
据介绍,针对部分公司停牌时间过长,随意性较大的问题,上交所此前已专门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等两项业务规则,分别对市场集中关注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的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作了具体要求,执行情况良好。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两个规则发布后,上交所也有针对性地强化了监管约束,重点要求停牌公司充分披露停牌事由和事项进展,严格控制停牌时长。对于可以分阶段披露的事项,督促公司及早披露,减少不必要的停牌;对停牌后的信息披露,也加大了督促力度;对存在滥用停牌行为的,及时追责,采取了必要监管措施。
此外,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近期,上交所还正在拟订专项业务规则,针对实践中暴露出的上市公司停牌事由不明确、停牌期间过长、决策程序不清晰、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予以进一步规范。相关规则在充分研究论证后,将于近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