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银行 A 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银行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2015 年 11 月 2 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鹏华银行 A 份额
(场内简称:银行 A,基金代码:150227)和鹏华银行份额(场内简称:银行指基,
基金代码:160631)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
宜,详见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
算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11 月
4 日鹏华银行 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11 月 3 日的鹏华银行 A 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即 1.000 元,由于鹏华银行 A 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5 年 10
月 30 日的收盘价为 0.957 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 0.927 元,与 2015 年 11 月 4 日的
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5 年 11 月 4 日当日鹏华银行 A 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
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
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