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繁荣发展的同时始终伴随着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质疑。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增加了一道防线。抽检结果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抽样经营者。对于不合格商品,要求线上线下同时停止销售。
入驻商户抽检商品出了问题玩“人间蒸发”,第三方交易平台不能一推了之。《意见》中明确规定,对经网络商品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对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赔偿,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商部门将依法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并计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开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让违法经营者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