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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明年5月开始分层

2015年11月25日 07:33    来源: 金融投资报    

分层后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监管,创新层公司享有制度创新试点优先权

 

  本报讯 市场关注已久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分层方案出炉。全国股转公司24日发布《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 (下称《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方案》,未来新三板将由多个层级的市场组成,每一层级市场分别对应不同类型的公司。起步阶段将挂牌公司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再对相关层级进行优化和调整。

  针对挂牌公司,全国股转公司设置了三套并行标准,筛选出市场关注的不同类型公司进入创新层。

  第一种分层标准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第二种分层标准是: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第三种分层标准是: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挂牌公司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还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基础层主要针对挂牌以来无交易或交易极其偶发且尚无融资记录的企业,还包括有交易或者融资记录但暂不满足创新层准入标准的企业。

  分层后,创新层和基础层的挂牌公司将实施差异化制度安排实施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

  针对创新层公司,在市场服务方面,全国股转公司将以提高市场效率为核心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优先进行融资制度、交易制度的创新试点。

  监管方面,一是从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强度上适度提高要求,要求该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或业绩预告,并提高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及时性的要求,鼓励披露季度报告,加强对公司承诺事项的管理;二是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建立相关制度,要求设置专职董秘,强化对公司董监高敏感期股票买卖、短线交易的管理;三是实施严格的违规记分制度和公开披露制度,研究引入自愿限售制度。

  针对基础层公司,在服务方面,全国股转公司将探索运用大数据方式进行公司个体诊断和横向比对,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投融资对接效率,并强化非标准的个性化服务。

  监管方面,将在执行现有监管规则的同时,适度降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要求。

  根据《方案》,已挂牌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 钟镇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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