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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王莹
本息全额兑付,对于投资者来说,华鑫信托“融鑫源4号”违约风波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然而,广发银行[微博]对其至今被列入“融鑫源4号”债务重组方颇为不满。
广发银行相关人士向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表示,“我行仅作为信托计划的代销机构,不承担信托计划的管理职责和投资风险。我行从未参与债务重组,亦未与华鑫信托或任何他人达成有关债务重组的共识。”
本息全额兑付
昨日,广发银行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公告称,截至11月23日,“由我行代销的华鑫信托融鑫源4号能源投资集合(查询信托产品),已本息全额兑付。”记者了解到,信托方资金全额到账之后,广发银行立即向投资者兑付了本息。
华鑫信托“融鑫源4号”成立于2013年8月6日,募集信托资金共计2亿元。A类信托单位对应期限18个月,B类信托单位对应期限24个月。广发银行作为“融鑫源4号”代销渠道之一,为产品募资1.45亿元。
今年8月6日,本应是B类信托单位运行到期日,但因融资方无法正常还本付息,信托计划被延期3个月至11月6日到期,将延期期限内投资人年化收益率由8.2%提高至10.2%。
11月6日,由于融资方经营困难,该项目又不能按期兑付。仍未得到兑付金的投资者拉着横幅到广发银行门口维权,该风波由此进入公众视野。
11月14日,广发银行首度发声称,“融鑫源4号”是由华鑫信托发起并主动管理,该行系此产品的代销渠道之一,并表示在得知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后,紧急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积极督促华鑫信托履行主动管理职责。
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11月16日下午,华鑫信托对该产品发布公告,表示已成立领导协调小组,由公司高管带领业务部门正在全力催收企业欠款。公告还表示,华鑫信托与广发银行、还款义务人等各方正协商解决方案。
11月20日,宁夏宝塔集团公告称,“于2015年8月到期的2年期信托产品到期后,宝塔能源化工按与华鑫信托达成的约定进行了部分还款,余额部分由华鑫信托与代销机构广发银行启动了债务重组。重组履约过程中,广发银行终止方案,造成了投资人误解和不满。”还称,公司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全力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经兑付全部余额。华鑫信托已经在20日向受益人分配合同项下全部股权收益款。
对于上述说辞,广发银行颇为不满。广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根据我行与华鑫信托签署的法律文件和相关监管规定,我行仅作为信托计划的代销机构,不承担信托计划的管理职责和投资风险。我行从未参与债务重组,亦未与华鑫信托或任何他人达成有关债务重组的共识。”
2016年违约风险进一步加大
融资方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隶属于宝塔石化集团,截至2012年10月,企业资产总额为103.99亿元,负债率为66.09%。
母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旗下共有29家子公司。据悉,因旗下子公司 宝塔实业 与施工方发生工程款纠纷,法院已冻结其银行账户资金837.9万元,之后,又冻结了宝塔石化持有该公司的1.99亿股。
除了宝塔实业,宝塔石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也多次陷入债务纠纷。2014年10月,珠海宝塔石化也曾出现3亿元信托贷款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
据用益信托统计,目前,与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相关,正在运行中的信托产品共有三只,均由长安信托成立发行。三款产品都属于非保本、自主管理型信托,并由宝塔石化集团作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业内人士表示,2015年,出现了不少信托产品到期后的违约和纠纷情况。2016年随着更多非标类信托产品的到期,违约风险将进一步上升,信托公司将面临着更大的经营压力。此外,打破刚性兑付只是时间问题。在经济新常态下,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需要更多重视风险因素,不能仅考虑收益。(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