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月13日再次就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问题进行回答。他表示,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已经是今年以来,证监会第二次就注册制相关内容作出解释。
全国人大此前审议通过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该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近日,有市场人士认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会对市场估值产生影响,引起一定误读。
针对市场上“是否意味着在3月1日之后不久就会推出注册制改革”的疑惑,邓舸介绍说,3月1日是指全国人大授权决定2年施行期限的起算点,并不是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算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国务院将根据授权,对具体事项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出台相应的文件。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邓舸同时表示,实施注册制改革将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处理好改革的节奏、力度与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守住底线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
“当前,证监会除了做好注册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外,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做好新股发行审核工作,新股发行受理工作不会停止。”邓舸说,注册制实施后,现有在审企业排队顺序不作改变,确保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在1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邓舸表示,在注册制正式实施前,证监会将按照现行核准制的要求,继续做好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与此同时,证监会将做好发行审核工作向注册制过渡的预案,对发行审核工作作出合理安排,确保实现发行审核工作的平稳衔接。相关方案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