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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民币同业存款25日起开征存款准备金

2016年01月18日 08:12    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央行针对离岸人民币市场祭出“大招”。17日,央行下发《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下称“《通知》”),将自1月25日起,对境外参加行存放在境内代理行等境内银行的境外人民币存款执行正常存准备金率。

  《通知》表示,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境内代理行人民币存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即境内代理行现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具体指中国银行(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其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存放境内母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参照执行。

  境内代理行首次代交存的存款基数为2015年末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开立全部账户中的人民币存款余额,央行将根据宏观审慎原则,按季评估和调整交存基数。

  国信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董德志亦表示,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在境内的人民币存款估算有大致1.3万亿,若按20%征收存款准备金,则会有2000多亿的征收,对境内银行间流动性收紧存负面影响。此次针对的本币政策调整与境内机构一样对人民币存款一视同仁,但不能确定此举是否是为封杀境外人民币业务行利用人民币调出境外做空,对人民币汇率影响几何尚不可知。(证 时)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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