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近期,证监会在日常监测中关注到,一些新型场外配资活动有所抬头,个别场外配资机构变换手法、巧立名目,借助个人账户及新型技术手段,以“投资顾问”、“我出资,你炒股”、“虚拟买卖”等方式宣传诱导投资者参与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
对此,证监会已按照《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19号)的有关要求,对相关主体立案调查,如涉嫌犯罪将及时移送公安,持续保持对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高压态势。同时,证监会也已发布专项通知,督促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落实“客户适当性”原则,持续监测异常交易情况,做好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及身份认证,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
邓舸表示,在既往场外配资个案中参与者以中小投资者居多,不少个案出现指令丢失、交易差错、债务争议、甚至本金挪用等风险,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通过非法渠道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投资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拒绝场外配资等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依法开立账户、开展投资,不要委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处理证券期货交易委托指令。
当日,就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已经列出了一份三四十家问题公司“黑名单”,并推动问题公司退市,邓舸表示,“上述报道严重失实。”
邓舸强调,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所是实施退市制度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职责。2014 年10月份,为进一步推进退市工作的市场化、法制化、常态化,根据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沪深交易所对上市规则涉及退市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上市公司退市与否,均应在有关规则、程序下依法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