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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最后“20米冲刺” 增值税央地分成比例或变

2016年04月13日 07:13    来源: 证券日报    

  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了准备工作量的80%

  ■本报记者 包兴安

  “目前,全面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了准备工作量的80%。”《证券日报》记者从12日举行的国新办吹风会上获悉,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中央地方划分过渡办法。

  统计数据显示,营改增自2012年先后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以来,4年累计减免增值税600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转型升级,特别是大力推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据税务部门统计,2013年底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217万户,到2015年底试点企业增加到510万户,两年增长了1.35倍,可以说改革的成效好于预期。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也就是实行“双扩”:第一个“扩”是把所有的行业,比如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的范围。第二个“扩”是把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样两个扩大就使增值税变成了一个全链条。

  “这次营改增与以往相比,涉及的试点企业有1100多万户,是原试点企业户数的7倍还多,试点企业的税收规模超过19000亿元,是原试点企业的4倍多,减税规模5000多亿元,减税的力度也是空前的。”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说。

  据记者了解,李克强总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从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以后,国家税务总局立即召开党组会,全面动员部署,进行组织安排,及时梳理分解了税务系统推进营改增112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还制定了督察落实和绩效考评办法。

  汪康透露,目前,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了准备工作量的80%。改革的配套文件已经出齐,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就营改增政策征管文件已经出台了16份,10万字,征管的移交工作已基本结束,国税、地税1100万户征管资料移交工作已结束,70%的纳税人已经在国税办理了税务登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涉及的12个软件、106个模块的改造升级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进入了联调联试,纳税人所需要的5月份发票量4亿多份也如期发放各地。纳税服务工作已妥为安排,因为这次涉及国税部门的户管量大幅度增加,大体增加到30%—40%。

  汪康表示,为了给纳税人提供优化的办税服务环境,便捷的办税方式,国家税务总局采取了六个方面15项措施,比如为了保障纳税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把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由15日延迟到25日;A级纳税人、B级纳税人从5月1日开始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对本次纳入试点的这批纳税人在三个月内取消专用发票的认证,这就减轻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了窗口,开辟了营改增的专项通道,领导带班制度,这样保证整个服务工作有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现在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营业税绝大部分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收入,75%归中央政府,25%归地方政府。营改增以后很自然的带来一个问题,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政府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收入分配关系。

  针对有媒体提问“营改增或改中央地方五五分成”是否属实一事,史耀斌透露,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中央地方划分过渡办法,研究的总体原则是要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此外,现在增值税率分四个档次,17%、13%、11%、6%,较多的税率档次,存在一定的税收漏洞,因此要简并。


(责任编辑: 王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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