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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拳出击 一天公布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年04月29日 07:07    来源: 证券日报    

  中鑫富盈、吴峻乐集中交易特力A和得利斯,在同一天交易同一只股票38次,在所控制账户之间交易特力A或得利斯389次

  ■本报记者 朱宝琛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证监会一直采取的是高压态势。《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4月28日,证监会一天之内公布了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勇、唐隆、李俊、吴峻乐等11名当事人和深圳市中鑫富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罚。

  具体看,有4名当事人因为内幕交易平潭发展受罚。其中,夏雪为平潭发展董事长助理、石乃珊为平潭发展董事长特别助理、刘峰时任中福康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顾问、陈勇时任中福康辉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策划负责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夏雪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2067628.51元,并处以6202885.53元罚款;没收石乃珊违法所得2042160.11元,并处以6126480.33元罚款;没收刘峰违法所得801659.53元,并处以2404978.59元罚款;没收陈勇违法所得68488.16元,并处以205464.48元罚款。

  唐隆则是因为操纵渤海活塞股票价格被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唐隆违法所得30591938.79元,并处以91775816.37元罚款。

  李俊、孟庆虹、徐英和朱岩均是因为内幕交易申华控股被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李俊处以5万元罚款;没收孟庆虹违法所得2412194.23元,并处以2412194.23元罚款;对徐英处以5万元罚款;没收朱岩违法所得20227.26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中鑫富盈、吴峻乐、李建林被罚是因为合谋操纵特力A和得利斯股票价格。其中,李建林为中鑫富盈实际控制人。

  据介绍,中鑫富盈、吴峻乐集中交易特力A和得利斯,在同一天交易同一只股票38次,在所控制账户之间交易特力A或得利斯389次,其中以同样价格同样数量交易7次。吴峻乐承认共同交易,相关人员也证实双方合作交易涉案股票。

  7月10日至8月28日,中鑫富盈、吴峻乐有18个交易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特力A7117337股。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特力A的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5%的有5个交易日,8月7日达到15.32%。

  中鑫富盈、吴峻乐操纵特力A股票价格分别获利147415733.94元和173544302.74元。

  7月20日至8月28日,中鑫富盈、吴峻乐有9个交易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得利斯,占总交易天数的30%,总量达到30444004股。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得利斯的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5%的有3个交易日,8月7日达到20.22%。

  中鑫富盈、吴峻乐操纵得利斯股票价格分别亏损33511721.12元和185257619.17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中鑫富盈违法所得147415733.94元,并处以442247201.82元罚款;对李建林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吴峻乐违法所得173544302.74元,并处以347088605.48元罚款。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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