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央行获悉,6月21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5》。央行在一篇名为《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专栏文章中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
央行提到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推动境内外个人投资更加便利化,适时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QDII2)试点,进一步提高国内居民投资海外金融市场以及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自由程度和便利程度。二是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开放程度。三是修订、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将资本项目可兑换纳入法制框架。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四是研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框架,推动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加强对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健全有效的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