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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万科事件:应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

2016年07月01日 19:41    来源: 新华社     赵晓辉 王都鹏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赵晓辉、王都鹏)针对万科相关股东提出罢免公司董事会成员一事,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日回应说,证监会一直在关注相关情况,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均应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张晓军说,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各方应着眼长远,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放在首位。

  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相关条款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依规对公司及宝能、华润各方发出问询函,督促各方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张晓军说,证监会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程,督促系统相关单位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问责,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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