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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半年开出77份处罚决定较去年同期增长97%

2016年07月09日 06:45    来源: 证券日报    

  上交所上半年开出77份处罚决定

  较去年同期增长97%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今年以来,上交所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问责力度,违规案件处理数量和处理对象的家数、人数均明显增加。”上交所相关负责人7月8日表示。

  数据显示,上半年,共作出公开谴责决定6份、通报批评决定23份、监管关注决定48份,合计共77份,较去年同期增长97%,涉及上市公司46家,较去年同期增长84%;在责任人方面,共处理95名董监高、29家股东以及6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130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62.5%。

  上述负责人介绍,总体来看,今年处理的案件中,既有传统的常见违规行为,如违规减持、业绩预告违规、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等,也包括因市场环境变化而集中多发的违规,如并购重组信披违规、滥用停牌以及利用信息披露进行不当市值管理等。

  负责人介绍,上半年,针对违规减持行为,上交所共发出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决定10余份,公开谴责了山水文化、皖江物流等公司的相关股东或董监高;对于违规减持后已采取承诺买回、上缴收益等补救措施的违规减持行为,酌情从轻处理,予以通报批评。

  谈及在年报事后审核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负责人介绍,上交所向130余家公司发出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共提出审核问题3500余个。同时,也对年报审核发现的违规线索启动了相应的问责程序。

  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年报审核情况看,违规行为主要涉及四类:一是涉嫌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等违反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方式虚增收入或利润;二是向关联人拆借资金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重大担保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三是关联交易、资产处置等重大交易事项未经决策,也未及时披露;四是未按要求披露业绩预告或者业绩预告“变脸”。

  “对这些违规行为,上交所已经就事实清楚的案件作出了处分决定,还有一些案件已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后续将及时严肃处理,并对市场公开。”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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