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定期优惠但拒绝降价 一位银行人士称,手续费(标准)一旦下调,再上涨的难度会比较大,监管会关注,消费者也会不买账,所以银行更喜欢通过打折的方式变相降低收费
银行不定期优惠但拒绝降价
一位银行人士称,手续费(标准)一旦下调,再上涨的难度会比较大,监管会关注,消费者也会不买账,所以银行更喜欢通过打折的方式变相降低收费
■本报记者 张 歆
如果你在银行还有存款,却“一不小心”申请了信用卡现金或账单分期,那么很遗憾地告诉你——“你亏大了”。
据《证券日报》记者测算,一存一贷之间,分期手续费费率约45倍于活期存款利率,11倍于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甚至接近4倍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信用卡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收取的费用确实一直没有降低,只是不定期有一些折扣优惠”,一位上市银行客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记者注意到,近日确实有部分银行推出了信用卡账单分期手续费八折的优惠,但是却罕有银行愿意直接降价。
对此,某股份制银行内部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道出了原因,“手续费一旦下调,再上涨的难度会比较大,监管会关注,消费者也肯定不买账,所以银行现在更喜欢通过打折的方式变相降低收费。”
存贷款利率下降
但分期手续费居高不下
在多家银行的官网上,现金分期业务均被安置于首页或信用卡频道首页。虽然,规模与动辄数亿元的对公贷款业务没法相提并论,但各类信用卡分期业务可以说是银行力推的信用卡增值服务,而且也是银行最接近所谓“暴利”的业务之一,对于银行来说,其性价比相当高。
以一笔总额为12000元的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为例。根据分期的时限不同,银行收取费率不等的手续费。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是选择按照12个月以上进行分期,手续费按每月0.75%收取;如果仅分3期,手续费按照每个月0.95%来收取”。据此计算,12个月分期的手续费合计支出为12000×0.75%×12=1080元;3个月分期的手续费合计为12000×0.95%×3=342元。表面上来看,上述收费标准年化费率在9%左右。
但实际上,用户分期付款的手续费是按照期初用户分期总金额乘以一定的费率系数来计算,并不是按照每月剩余的贷款额度来计算。但是,仍以上述贷款12000元为例,显然持卡人并不是一直使用着12000元的贷款额度,每月占用额度是逐月递减的,以12个月和3个月的资金占用均值来考量,每月的递减速度分别为1000元和4000元。按此计算,月均的资金占用约为6500元和8000元。如果考虑递减因素,12期分期付款实际的手续费费率为1080/6500,结果为16.6%,而3期分期付款的年化手续费费率还要更高一些,达到17.1%。
不同银行的手续费标准不尽一致,但是大体上相差不大。此外,信用卡账单分期的手续费与现金分期业务相比通常略低,但同样相差不大。
事实上,从2014年11月份降息起算,央行已经6次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目前活期存款利率为0.35%,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也仅为1.5%,分期业务的手续费标准已经逾45倍于活期存款利率,11倍于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甚至接近4倍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银行限时限额打折
但手续费标准不变
“信用卡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收取的费用这几年一直没有降低,只是不定期有一些优惠折扣,但这些是属于手续费,不是贷款利率”,上述上市银行客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家银行分期业务的手续费都是自行确定的”。
本报记者注意到,近日,确实有部分银行推出了信用卡账单分期手续费八折的优惠。例如,一家股份制银行开出的条件是,“7月份成功办理10期及以上账单分期即可领取1000个积分”,满足上述条件后,如果分期金额超过5000元,客户即可领取手续费八折优惠。本报记者按照上述测算的16.6%的实际费率计算,八折优惠后的手续费费率约为13.28%,而1000个积分的购买力大概折合不足50元现金。
另一家国有大行的账单分期优惠则门槛相对较低,账户状态正常的信用卡主卡个人客户在今年年底之前均可享受。该国有大行优惠前的手续费费率相对于股份制银行也较低,分12期的实际利率约合13.3%,八折后降至10.6%。不过,银行强调,“持卡人已成功办理账单分期,如申请提前还款,须一次性偿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近几年央行多次降息,银行的揽储成本确实大幅度下降,但是由于分期业务被界定为‘免息仅收取手续费’,因此定价上几乎没受到央行降息的影响,只是银行出于业务竞争和扩大客群的需要,不定期促销揽客而已”,某股份制银行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手续费一旦下调,再上涨的难度会比较大,监管会关注,消费者也肯定不买账,所以银行现在更喜欢通过打折的方式变相降低收费。”
另据本报记者了解,今年4月15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央行相关负责人称,此举为引导发卡机构建立健全差异化经营战略,促进信用卡产业转型升级,《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该《通知》确定了透支利率上限为现行透支利率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折合年化利率约为18%),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信用卡利率设置了上限和下限,取消对免息还款期及最低还款额的限制;禁止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计收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上述《通知》内容来看,监管部门对于信用卡透支业务是以“利率”为表述确定价格上下限。
法律界人士也对本报记者指出,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内核还是银行借出资金,客户以信用方式取得资金,且资金用途受到银行监管,到期后(或按约定期限和方式)由客户偿还本息(即本金和手续费),与贷款形似神也似,“免息仅收手续费”的说法有偷换概念或销售误导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