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陈燕青 钟国斌)昨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和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在北京共同签署联合公告,原则批准建立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证监会表示,深港通不再设总额度限制,深港通每日额度与沪港通现行标准一致,港股通个人投资者资金门槛依然为50万元。
针对市场关注的额度问题,两地证监会指出,深港通不再设总额度限制。深港通每日额度与沪港通现行标准一致,即深股通每日额度130亿元人民币,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105亿元人民币。双方可根据运营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沪港通总额度取消,于此公告之日起即时生效。
昨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答记者问时表示,沪港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由沪深交易所分别控制,即均为105亿元人民币,互不影响、也不相互调剂。
“公募基金可以参与深港通业务,相关政策比照公募基金参与沪港通的政策执行。后续证监会将在有关规定中明确上述安排。” 张晓军表示。
对于市场关注的深港通标的,张晓军指出,深股通的股票范围是市值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与沪股通标的偏重大型蓝筹股相比,深股通标的充分展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兴行业集中、成长特征鲜明的市场特色。
张晓军表示,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值得一提的是,两地证监会在联合公告中表示,深股通开通初期,通过深股通买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的投资者仅限于香港相关规则所界定的机构专业投资者,待解决相关监管事项后,其他投资者可以通过深股通买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对于深港通的主要制度安排,张晓军表示,深港通主要制度安排参照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港股通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