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
免征车辆购置税
本报讯 《证券日报》记者8月19日获悉,本周(2016年8月12日至8月18日),上交所共对98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98只次、证券账户316个次,共出具书面警示函93份,针对投资者实施盘中暂停账户交易4次,并上报证监会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本周,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日常监管函17份,其中监管问询类函件9份,监管工作类函件1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7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监管关注措施3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2单。
此外,本周,上交所共受理了28家企业的发债申请,拟发行金额共计1437亿元。(朱宝琛)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
免征车辆购置税
本报讯 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城市公交企业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为公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公共汽电车辆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车辆实际经营范围和用途等界定的,在城市中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票价和时刻表营运,供公众乘坐的经营性客运汽车和无轨电车。
通知称,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通知表示,城市公交企业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公交企业和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证明,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证明文件为企业办理免税手续。城市公交企业办理免税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办理的,不予免税。
2016年1月1日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退还已征税款。(包兴安)
《2016女性财富管理报告》发布
本报讯 日前,国内领先的智能财富管理平台铜板街联合权威财经媒体和讯发布了《2016年女性财富管理报告》,从事业家庭、消费理财以及互联网理财三个角度,对正在崛起的女性投资群体进行全面解析。
《报告》显示,有近60%的家庭中,女性负责家庭财富管理决策,成为家庭财富管理 “一把手”。而在家庭理财资产的配置方面,女性的投资理财行为仍然比男性显得保守,更加注重规避风险。反映在选择具体的理财渠道方面,女性投资于股市、房地产等资产的比例较之男性都比较低。不过,随着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女性对于这一新事物的接纳和尝试意愿要比男性高,让女性走在了互联网理财的最前端。(耀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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