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延期至8月19日,陷入徐翔“暗仓”门的东方金钰(600086)发布公告,回复了交易所问询函,再次表示赵兴龙持有第二大股东瑞丽金泽51%的股权,与徐翔不存在股份代持安排,同时表示公司尚未获知公安机关冻结瑞丽金泽全部股份的原因。
本次公告显示,根据原实际控制人赵氏家族之一赵兴龙配偶回函及提供的缴款凭证,赵兴龙持有瑞丽金泽51%的股权为其自有,其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及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借款,与徐翔不存在股份代持安排,且不存在其他产权、协议或其他控制关系及利益安排。
瑞丽金泽通过2015年非公开发行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赵兴龙和朱向英分别持股51%、49%。而瑞丽金泽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贷款、还款及后续用其持有公司 21.72%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均由赵兴龙负责联系沟通、协商相关具体条款等事宜,待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办理贷款事宜并由法定代表人赵兴龙与西藏信托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
8月6日公告显示,根据青岛市公安局《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瑞丽金泽所持公司2.93亿股及其孳息被认定为徐翔的财产予以全部冻结。此前回复上交所问询中,公司承认瑞丽金泽的股东朱向英实际为徐翔代持,否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兴龙持有的瑞丽金泽51%股权系代持徐翔。
但随后上交所追问指出,瑞丽金泽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孳息被认定为徐翔的财产予以全部冻结,公司该表述与公安机关认定情况不尽一致,要求公司向赵兴龙函证并充分说明差异的原因。本次回复问询函,公司表示鉴于瑞丽金泽持有的公司股份冻结是公安机关认定,东方金钰尚未获知公安机关冻结瑞丽金泽全部股份的原因,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8月16日,东方金钰公告,赵兴龙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瑞丽金泽经营管理,已将其持有的51%瑞丽金泽股权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等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其子、东方金钰实际控制人赵宁行使,委托有效期三年。
另外,中介机构尽职状况也被问询。就公司此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交易所问询保荐机构华英证券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是否充分核查。
本次回复中,华英证券认为其在尽职调查期间取得的银行汇款凭证显示认购该次股票发行的资金由该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瑞丽金泽全额划付,瑞丽金泽的认购资金来源 于瑞丽金泽的对外借款、瑞丽金泽的股东赵兴龙和朱向英以及赵兴龙家族实际控制的兴龙实业;相关承诺方均承诺用于实际缴付瑞丽金泽的资金系合法自筹资金;对朱向英的访谈记录显示其对瑞丽金泽的出资由其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委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者代他人持股的情形。
北京德恒也表示,根据此前核查情况及取得的底稿,未能发现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同时,其对于公司近期信息披露中所述瑞丽金泽股东存在股权代持的相关情况事先不知情,在公司信息披露瑞丽金泽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公安机关冻结并回复上交所问询函通过公开信息才知晓上述情形。(证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