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5日表示,证监会批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均简称“《指引》”)。《指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邓舸指出,《指引》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定义为30万元门槛。
(责任编辑: 马欣 )